24岁女车主撞死人后逃逸
近日,玉田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侦破一起肇事逃逸案,嫌疑人竟是一位山东省24岁的女青年。
据介绍,2010年11月18日,玉田县亮甲店镇某村64岁的王某开手扶拖拉机拉着白菜到集市去卖,途中突然被一辆同方向疾驶的机动车撞倒,王某死亡,肇事车辆逃逸。
接到报警的玉田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民警在现场发现,地上散落的玻璃碎片上有车辆年检粘贴,上面隐约可见长城CC71型小型普通客车及冀BDN×××车牌号字样。
通过上网核查,民警得知车主为郭某某(女),24岁,山东省人。民警对郭某某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和驾驶证进行认真核查研究,发现其2010年1月在玉田取得驾驶证,驾驶人地址是玉田镇。民警上门核对,该户王姓户主称既无山东亲戚朋友又不认识郭某某;王某的儿子说,2010年年初一个叫郭某某的山东女人曾用他家地址办过驾驶证,后来就没联系了。
办案民警分析,郭某某驾车能将手扶拖拉机撞散了架,其所驾车辆肯定也受到了重创,必定先找修理厂修理汽车。办案民警在走访修理厂时获知,郭某某与玉田镇某村的张某某一起卖铁,且张某某过去也常驾驶郭某某汽车的重要信息。办案民警来到张某某的家,张妻称自去年10月与一个山东女人一起卖铁后,张某某就一直没有回家。办案民警当即将张某某与郭某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一事告诉了张某某的家人,并要求张妻配合公安机关寻找张某某和郭某某,劝他们及早到交警大队投案或讲清自己的问题,说明事情真相。
郭某某接到张妻等多人的电话后,于日前到玉田县交警大队投案。她如实地供述了自己驾驶小客车将一开手扶拖拉机的老人撞于路旁致死后,驾车逃逸的事实。
日前,玉田县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某予以刑事拘留。(王志永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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