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查获一起无照经营烟花爆竹案
(刘翠芝、高春明、志远)近日,迁安市工商局杨店子工商分局查处了一起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烟花爆竹案件。
据查,当事人杨某在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于2010年12月份购进烟花爆竹338件,存放在自家门市部内用于销售。该门市部位于杨店子商业街繁华路段,人流密集,属于规定的禁设区域,且其储存量严重超过了安监部门规定的数量,对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安全隐患。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将之予以取缔,并协助其将烟花爆竹退回上级销售单位,同时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元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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