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消费莫冲动
春节临近,我市各商家促销战如火如荼,然而高涨的消费热情背后产生的纠纷也多了起来。唐山市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购物莫冲动,谨防各类消费陷阱,保留好消费票据,发生问题后及时投诉。
警惕“临界商品”
离保质期只有两三天的商品,通常被称作“临界商品”。通常这些商品都是以“买一赠一”、特价促销等手段,摆放在比较明显的位置进行销售,消费者在挑选这类商品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自行查找生产日期。
商家销售、促销的商品,只要是在保质期内的,都不构成违规。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要只图便宜,还要尽量根据实际需求有选择性地购买,尤其要注意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
特价商品和赠品应享受“三包”
节日期间,不少商家会利用折扣、奖品、赠品、返券甚至返现金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循环消费,极大地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其中,一些不法商家利用“直销价”“惊爆价”和“特价商品”等口号进行销售,出现问题时以“处理品”“特价商品概不退换”“赠品不包质量”等借口推卸责任。
特价商品是以特别低的价格所销售的商品,并不等于瑕疵商品牗即处理品牘,因此仍享受“三包”服务。另外,赠品也享受“三包”服务。
慎选预付卡消费
如今,无论美容美发店、健身房,还是洗车行等消费场所,店内的工作人员都会非常热情地建议顾客办张会员卡,预存一定金额来消费,尤其在节日期间,商家更会推出各种优惠活动促使消费者把兜里的钱主动掏出来。本是冲着“划算”交了钱,但是在办完卡后,才发现许多问题,如优惠服务拖延甚至不予兑现;经营者易主,新业主对老业主已出售的消费卡不予承认;电话不通、人去楼空等。
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各类预付卡消费服务时应谨慎,要仔细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不要一味轻信广告促销,以免上当受骗;要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量来购买,不要贪便宜而大量购买;对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等细节要了解清楚,同时要保存好票据,便于日后维权。(曹瑞云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