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树春 白 硕) 记者从唐山市公安部门获悉,自2011年元月4日起,唐山市公安出入境管理支队正式向全市居民开通自助申办再次往来港澳地区旅游签注业务。凡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唐山市居民(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在未过期的情况下,再次往来港澳地区旅游,可到出入境接待大厅直接办理业务,无须提交任何材料及证件。
据悉,2010年1至11月,经唐山市公安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批,唐山赴港澳人数达57218人(次),其中审批港澳旅游签注14589人次,同比2009年增长41%、开展自助申办再次往来港澳地区旅游签注工作简化手续,减少了环节,缩短了时限,不仅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同时又节省了公安部门的人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