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实行驾驶人宣誓制度
“我宣誓:我是一名机动车驾驶人,坚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公民义务,恪守职业道德,服从交警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安全行车,生命至上,文明交通……”12月30日上午,市公安交警支队等部门在抗震纪念碑广场组织数百名驾驶人举行宣誓活动,标志着从即日起我市将实行机动车驾驶人宣誓制度。
公安交管部门将宣誓作为新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申领驾驶证的必考、必查项目,列入驾校培训计划、考试工作流程,并将载有新驾驶人签名的誓词纳入驾驶人档案。据交警部门介绍,调查显示,绝大多数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驾驶人交通违法所引发。所以,提升驾驶人的安全出行、依法出行、文明出行意识,进而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是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的一个根本途径。而宣誓这一方式,正是促进驾驶人自觉、自律的有效载体。(瑞柱 鸣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