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工友500元 不应该
为其盗窃行方便 被逮捕
杨某是唐山市一炼铁厂工人,面对工友盗窃厂内财物,不仅不予制止,反而在收受钱款后提供方便,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以涉嫌盗窃罪将杨某及其同案人员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杨某系唐山市一炼铁厂工人,工作期间与前来盗窃杨某厂房内财物的工友刘某和张某相遇,二人说明来意,起初杨某还予以拒绝,后刘某便塞给杨某500元钱,让其到食堂吃饭为其提供方便,杨某见钱眼开,便拿钱离去。杨某在明知工友犯罪的情况下为其提供方便,构成犯罪共犯。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将三人批准逮捕,之后还依法向该厂企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厂企针对管理上缺陷,加强门卫,监控,厂内财物收支,队伍建设等方面管理。张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