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依法将该青年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该青年承认自己系滦县滦州镇某村人,名叫张某某,所持陈某身份证是其在路边捡拾而来。张某某因本人身份证尚在办理之中,酷爱上网的张某某多次冒用陈某身份证到网吧上网,不想被检查民警识破。
查清事实后,公安机关依照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通过多种渠道查询,将陈某身份证交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