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间因小事起争端民警耐心调解化干戈
2010年8月23日6时46分迁安马兰庄派出所接群众报案:辖区某村,吕某和邻居王某因为用水问题发生口角,相互厮打在一起,请求派出所解决。
警情就是命令!办了一夜案子的值班民警梅春松警官强打精神,立刻赶往现场处理。经了解,吕某是山东省临清县人,和丈夫王某营在此租房做修补轮胎生意,与他们同租一家的邻居是开饭店的本村人王某。双方共用一个水源。开饭店的王某嫌修轮胎的吕某用水太脏,发生争执,以致互相殴打,吕某和王某胳膊都受了点伤,都执意要住院治疗,更糟糕的是王某佩戴的价值3700余元的金项链也在厮打中被弄断,当时只找到很短的几节,另一大节却不见了踪影。
办案的梅警官首先从情理和法理上劝说双方要理智:一来伤势不重,没必要住院;二来从法律上讲,双方都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双方的行为是错误的、双方的行为都已经违法。多大矛盾,打人都是不对的,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即使住院,因为是互相殴打,医药费也只能各自负担。这样反复说了将近一个小时才稳住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稳控事态进一步恶化。
而王某的价值三千多元的金项链在打斗中丢失确实是个大事儿。于是梅警官和在场的所有人一起忙到处寻找丢失的那大节金项链,结果找了半天也没找到。王某提出要吕某赔偿,也在理。而吕某心存不服,接着梅警官又耐心地对吕某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说服教育,最终吕某答应赔偿王某。
最后,剩下双方矛盾的焦点用水问题没有解决。梅警官又找来双方的房东,经过一番商量,房东答应给双方改造水管,各自用各自的水,这样就不会再发生类似今天的矛盾了。
最后历时两个半小时坚持不懈的的努力调解,当事人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办案的梅警官脸上终于露出疲惫却欣慰的笑容!(李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