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春 白硕) 沧州市东光县一男子驾驶黑色轿车在东光县武千路上将一名少年撞伤,潜逃两年后被唐山市开平警方抓获。
2005年3月21日晚,东光县一男子驾驶黑色轿车行至武千路时,撞到停在路边的一辆拖拉机上,拖拉机旁有一少年被撞伤。伤者家属将肇事司机告上法庭。2007年7月,肇事司机被当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判处赔偿伤者38000多元。因肇事司机还不起伤者的全部补偿费,便逃离东光县,潜藏在唐山开平一带打工。2008年沧州市东光警方对肇事嫌疑人上网通缉。
2010年8月16日22时许,唐山市开平区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将藏匿在开平区栗园镇某村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姓王,男,42岁,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人。其对在2005年3月驾驶轿车撞伤一少年,因不能偿还伤者补偿费潜逃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唐山市开平警方将潜逃两年的犯罪嫌疑人某王移交沧州市东光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