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违约起纠纷消协维权获赔偿
(刘翠芝、杨助民、志远)近日,迁安市消费者协会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
8月2日,消费者陈先生拿4本分别盖有“此书用完后半价回收”的高一辅导教材来到迁安消协投诉,称今年用完后找该书屋要求履行其承诺,而该书屋负责人说必须再购买同类参考书才可顶半价,无奈找到了消费者协会投诉。
陈先生在迁安市某书屋花63.2元购买了《高一数学》(下册)、《高一地理》(下册)、《高一政治》(下册)、《高一英语》(下册),当时经营者以搞活动促销的办法销售此类书刊,并说明,凡在该书屋正价购买的教辅书,均可以用过之后再购买相同价格的教辅书时作半价回收,并在每本书上加盖了相同意思的印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十九条之规定,消协负责同志对经营者未履行其承诺进行了批评教育,阐明经营者有关义务和承诺的相关要求,并依法、依理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由经营者一次性退给消费者50元书款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