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作抵押骗财10万余元
一“负翁”为偿还债务,竟从租赁公司租来两辆汽车作为抵押物,向他人借款10万余元后销声匿迹。日前,路南警方破获该起重大诈骗案,犯罪嫌疑人董某被抓获归案。
据介绍,路南分局接赵某报案,称其放在朋友家的两辆伊兰特轿车丢失。经初查,这两辆轿车归两个租赁公司所有,汽车不是被盗,而是因租赁合同到期,租赁公司自行收回。后经进一步调查,办案民警得知,去年八九月间,一男子通过中间人向赵某借款10万多元,两辆“被盗”汽车系其抵押物。事后,借款男子踪迹全无,而赵某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种种迹象表明,赵某被借款男子以抵押为由所骗。
路南刑警随即成立专案组,将此案立为诈骗案展开侦查。专案组民警通过走访租赁公司,获悉两辆车的租车人均系董某,男,33岁,丰南区人,经身份信息核实,确定租车人正是行骗人。今年7月底,专案组民警获悉董某潜至丰南区某村,遂火速前往实施抓捕。当晚,民警将潜逃10个月之久的董某抓获。
经审查,董某为偿还债务,遂在租赁公司租车抵押给他人,骗取借款,其对骗取赵某10万多元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董某已被刑事拘留。(李莹 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