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执勤民警说:“车主为不影响该车的拉风效果,前侧未正确安装使用机动车号牌,属违法行为,在处罚后已责令其立即安装号牌。”
刚刚处罚结束,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一辆捷达轿车和一辆现代吉普车,闯入交警视线,交警立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得知:这两辆车属新购置车辆,均未办理相关手续。交警要求出示购买凭证时,由于两车主未随身携带车辆购买手续,无法证明车辆身份,交警当场将两辆车暂扣。
9时35分,新华道与友谊路交叉口,一辆红色本田轿车因牌照架未安装固封装置,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当场对其进行教育并赠送一套牌照固封装置。
执勤民警说:“该车安装的可随意拆卸车牌的机动车牌照架,是明令禁止使用的,此架容易导致牌照移动和被盗。”
当天的行动,是唐山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针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第三次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共出动警力2201人次,出动警车416辆次,设置检查点58处,查获涉牌涉证车辆378辆,暂扣车辆253辆,行政拘留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