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工商调解一起汽车贷款消费纠纷
(记者致远)近日,路南区工商局调解了一起汽车贷款消费纠纷,并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保留“凭证”。
孟女士于2008年1月在新华步行街一家汽贸公司贷款购买了一辆汽车,贷款押金为5000元。2010年1月孟女士汽车贷款已还清,但贷款押金条找不到了。孟女士拿着银行还款单找到该公司说明情况后要求退款,但该公司工作人员坚持说,没有押金条不予退款。
路南区工商局大里分局接到申诉后,立即展开纠纷调解工作,之后该公司最终依据孟女士所购汽车消费贷款的原始票据,退还了孟女士押金5000元。
纠纷虽然得到圆满解决,但路南区12315申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押金条、购物发票、保修记录、三包凭证等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最有效的法律凭证,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物凭证,一旦发生纠纷,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纸片将是您用法律维权的最为有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