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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交警部门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3/3/8 8:42:49 | 人感兴趣

为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我市交警部门聚焦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持续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

滦州交警大队结合工作特点和辖区实际,采用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重点查处私家车、出租车等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通过交警部门的严查严管,切实增强驾乘人员和骑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该大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交通违法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耐心细致地向过往驾乘人员讲解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并以典型事故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消除群众侥幸心理,切实提高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

为倡导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交通理念,交警三大队宣传民警走进启新1889工业博物馆,以案说法,讲解无证驾驶、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一盔一带 、安全守护”活动,讲解骑乘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以及驾乘机动车未系安全带等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易发生的危害和造成的后果。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受益匪浅,他们会将学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平安出行常识牢记在心,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依法规范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同时,交警三大队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对未上牌照的电动车,按规定为其上牌,引导电动车骑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养成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骑电动自行车同样也应该遵守这一最基本的交通法规。交警部门提醒,骑乘电动自行车切不可为了方便、抄近路等逆向行驶。逆行时免不了与正常行驶的其他非机动车、机动车形成冲突,极易发生正面碰撞事故。若一旦发生事故双方速度叠加,事故后果往往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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