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回佳佳 通讯员 高彦 刘小曼)“终于回家了!10月底我们一家搬进了120平方米的新房,小区楼间距宽,绿地多,还有小广场,真没想到,年过花甲还能住上这么高档的楼房,心里满满的幸福感。”2025年12月23日,海港经济开发区南孙庄村民刘凤琴笑容里满是掩不住的喜悦。
“十四五”期间,我市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群众生活的民生工程、提升城市形象的亮点工作,累计投入各类资金超100亿元,新开工建设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住房28990套,建成67699套。2万余户居民实现从“忧居”到“优居”的跨越,涉迁群众生活满意度、幸福感显著提升,城市功能与面貌同步改善。
刘凤琴所住的湖林景苑小区,是海港经济开发区南孙庄、姚圈棚改项目,该项目2019年列入改造计划,同年12月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20.28亿元,共建有29栋住宅楼、1300套安置房,2025年1月完成了分房交付,1300户家庭在这里开启了新生活。
“以前住的是砖木老房,屋里简陋,村里都是泥土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脚泥’。冬天得半夜起来添煤,现在家里地暖恒温,一直26度,又干净又暖和。”谈起变化,刘凤琴感慨万千。如今,她每天最喜欢的事,就是在小区里散步、健身。
我市始终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品质、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抢抓政策机遇期,强力推进改造进程,努力让棚户区居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推动住房条件从“有住的”向“住得好”迈进。
工作中,我市强化工作统筹,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连片成方、综合开发”原则,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有机更新结合,建立“市-区-街道一体、部门-属地合力”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征收搬迁、房源建设和群众安置。建立县级领导包联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推进措施,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积极做好政银企对接服务,强化资金保障,助力棚改项目快速推行、尽早建成。
在项目推进上,我市科学制定“一项目一策”,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注重系统性推进与长效性治理相结合,不仅聚焦住房建设,更同步推进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升。新建社区全面实施路网优化、绿化提升、管网更新,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全面升级。
为固化改造成效,我市出台《关于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暂行)》,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缩短安置周期,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允许通过公租房、保租房解决涉迁群众临时住房需要。逐个项目建立由5-10名群众组成的义务监督队伍,提高群众参与度。同时,建立分类处置、融资协调等10余项制度机制和举措,助力棚改项目快速推行、尽早建成。建立常态化议事协调机制,推动回迁小区管理规范化、服务精细化,确保改造成果长期惠民、持续增效。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健全政策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一方面,指导县(市、区)用足用好政策和金融工具,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确保早日建成,早日交付。另一方面,结合城市更新,统筹推进周边环境整治、公共服务配套、智慧社区建设,着力打造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治理有序的新型社区,确保群众安心安居,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高品质的生活空间,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李文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