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发)丰润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特点以及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注重掌握三项事实,从而对未成年人的量刑更加准确透明。
一是接案走访,掌握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案件受理后,法官首先到其居住的村街或居委会走访,认真了解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存在哪些对其成长不利的因素,分析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客观方面的原因。
二是庭前谈话,掌握青少年犯罪的主观心理。开庭前多次与青少年谈话,弄清其作案时的动机、原因,分析其主观恶性,剖析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主观方面的原因。
三是审理严谨,掌握青少年到案后的悔罪表现。开庭时,除了调查清楚案件事实、证据,还认真调查被告人在公安、检察阶段的认罪态度、悔罪情况,考虑全案,认定其是否具备帮教条件,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罚,最后做出判决。
此外,该院还积极落实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面的帮教措施,完善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挽救、帮教机制,定期回访,加强沟通,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