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下午2时许,滦县警方接群众报警称:滦县九百户某村村北加油站南侧,一男子持刀将另外两名男子腿部砍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发现一名受害者由于伤及腿动脉,失血过多已经休克。办案民警一面迅速将受害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一面以发案地为中心展开调查走访。经过摸排,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滦县九百户镇村民张某,随即组织人员对张某进行抓捕,但嫌疑人张某已逃离家中多时不知去向。民警又来到张某家中向其家属讲清利害关系,使得家属愿意协助警方找到张某使其自首。晚8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终于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来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4岁,滦县九百户镇人)交代了10月17日下午1时许,在滦县九百户镇某村北加油站南侧的丁字路口处,对辅路过往车辆实施违法收费时,与司机张某、刘某发生纠纷后气愤不过,遂将两人腿部砍伤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经被滦县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