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466个品种烟花爆竹上市销售
市中心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月3日至25日

昨天是市中心区烟花爆竹上市销售第一天,图为一固定零售点经营者丁先生正在整理自己摊位上的货品,以方便市民选购。 记者赵亮摄
(记者杨文进)昨日是市中心区烟花爆竹允许上市销售首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今年市中心区上市的烟花爆竹规格品种共有1466个。
其中,烟花类有1082个,比去年少118个品种(原因是取消了A级产品3寸以上的组合礼花、架子烟花、双响)。爆竹类106个,比去年增加16个品种。爆竹类增加了特种鞭、无土鞭的进货量,从100万头到600头都有货,可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烟花类还增加了大型喷花,具有安全系数高、燃放效果新颖等特点。此外,历年受市民欢迎的18景烟花、十全十美、日景烟花等均加大了进货量,可以满足市民的燃放需要。
今年春节,市中心区(路南、路北、高新)烟花爆竹上市销售期为1月29日至2月24日(农历腊月十八至农历正月十五),其他县(市)区较市中心区提前10天上市,提前或超期上市一律没收全部商品。此外,今年春节唐山市中心区仍实行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期为2月3日至2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市烟花爆竹行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周永平介绍,今年唐山市中心区共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198个,较去年的210个有所减少。与去年相比,今年烟花爆竹的规格品种稍有减少,主要是烟花类有所减少。今年的烟花爆竹总体价格将与去年持平,个别零售价格可能会有小的上浮。
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全国取消了A级礼花弹等危险系数较大的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为确保安全,零售点只允许储存10至20箱烟花爆竹(总药量不得超过30公斤)。春节期间,唐山实行烟花爆竹限制性燃放,除限制燃放时间外,同时也限地点、限品种。
据了解,唐山市中心区(路南、路北、高新、海港、汉沽、芦台)销售的烟花爆竹需贴有唐山市安监局制发的“准销证”标志,其他县(市)区贴有本行政区安监局制发的“准销证”标志。凡无“准销证”标志及跨区域销售的烟花爆竹将一律视为“私炮”。
市民如发现违法生产、私购乱销、私储私运烟花爆竹行为应及时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奖励,举报电话:唐山市安监局0315-5907777,唐山市公安局0315-2532000,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
又讯(记者杨文进)昨天,记者跟随市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及存储烟花爆竹的部分仓库进行了安全检查,均未发现违规经营私炮、违规存储等安全隐患,市民可以放心购买。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先后到路北区龙泽路与大城路交叉口固定零售点、兴源道凤凰园小区对面固定零售点及仓库、光明路与兴源道交叉口固定零售点及仓库等进行了安全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零售点经营许可证、消防设施是否齐全,零售点之间的距离、场地环境是否达标,是否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并向从业人员认真询问了经营常识,责令随意堆放烟花爆竹的经营户进行整改。
为了保证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销售及燃放安全,市安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将每天安排执法人员上街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配备专用防火苫布和灭火器,张贴明显的禁烟、禁火等安全警示标志,悬挂统一制作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条幅和经营(零售)许可证,明示销售的烟花爆竹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