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9份假发票"露馅儿"
日前,市国税局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虚假发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发票879份,依法对有问题的326户纳税人处以罚款269.96万元,补税、加收滞纳金26.02万元。
此次专项整治发现的虚假发票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为列支、报账等原因购买假发票。福赛特(唐山)技术陶瓷工业有限公司通过唐山飞硕商贸有限公司购买3份假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以支付暗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该企业处以罚款1.4万元。
企业为少缴税款虚开发票,俗称大头小尾发票。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茂计算机经营部虚开普通发票4张,存根联金额总计6310元,而发票联金额总计92733元,均系为少交税开具大头小尾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补交税款2435.05元,滞纳金229.26元。
企业为逃避税款有意造假,开具发票。遵化市西二环东方家具城伪造唐山联通公司公章和证明,同时用扫描仪获取其他发票上的二维码,采用图片粘贴打印到普通发票上的方法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1515.74元,补交税款757.87元,滞纳金12.88元。
目前,虚假发票违法手段复杂多样。市国税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消费者,现在使用的发票,其发票联采用隐形水印双色防伪无碳纸印刷,用水在发票联正面任意处轻涂,可显现“河北国税”及税徽水印,干后恢复原状;在发票联背面轻划,可显示紫红色痕迹。发票联左上角印有识别码,由12位数字和字母组成,与发票代码、号码唯一对应。取得普通发票后,可根据上述辨别方法或登录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拨打12366热线等方式,查询相关信息,辨别发票真伪。 (国税宣 曹瑞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