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5月17日向唐山市路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直至今日仍未告知是否受理,这与路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开承诺5天受理、45天结案不相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代表政府,应依法办案,以我国现行的法规和政策为准绳,不被行贿、受贿所左右,并公开、公平、公正的为人民办实事。唐山德福商务酒店((地址:建设南路12号)拖欠我2010年2月份和2010年3月份工资及加班费一万多元,多次索要无果后,递交仲裁申请书。目前我已经回北京工作和生活,5月25日通过电话2862275与路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询问我的仲裁申请书是否受理事宜,接电话的一位男士告知:负责此事的人不在,何时回来不详,没准好几天都不来。如此推委、拖耗是有原因的。唐山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中的一部分,我们都在相同的法律保护之下,我坚信北京和唐山都是安定、和谐的法制城市,黑社会、犯罪团伙、不良分子必将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