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切实加强春运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城市环境优美整洁,努力实现和谐春运、平安春运目标,市公交总公司治安大队将开展为期40天的专项行动,针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公交候车亭张贴广告、侵占公交候车亭及其他妨碍公交车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行动期间,检查组分早、中、晚三个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重点公交枢纽站不间断循环巡视,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涉及扰乱公交营运秩序、影响公交场站运营的非公交车和在公交候车亭内张贴非法小广告及违章停车的行为进行综合打击和集中治理。针对违法对象由相关部门按照《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市公交总公司提醒广大乘客,不要携带烟花爆竹、散装白酒、氢气球等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应自觉文明乘车,共同营造安全温馨和谐的乘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