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受害人介绍,闫某是滦州市某村人,在村里聊天得知市内某电器商组织活动,不仅可以免费游玩还能得到1000元现金。但是过了几天,闫某在偶然翻看手机的时候,在短信里发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我看手机的时候,发现说我有欠款没还,因为我没贷款啊,我就去银行查询,一看真有欠款,就赶紧来派出所报案了。”
11月1日,闫某和另外几名村民来到了路南公安分局广场派出所报案。接报案后,路南公安分局广场派出所与网安大队密切配合,多次赴河南、迁安、滦州、乐亭等地对物流信息、嫌疑人范围进行侦查。经过民警侦查发现,此案系有组织的团伙诈骗贷款案,受害群众30余人,在路南、路北、秦皇岛等地交叉作案30余起。
路南公安分局广场派出所民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得知,此团伙由柴某坤、董某山、任某生、杜某丹组成,分工明确,由柴某坤、董某山、任某生带领受害群众来唐山免费游玩并参加商家返现(1000元)活动为诱饵,骗取群众身份信息,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在商家参加信用贷款购物活动,将所购电器以低价卖出获利。
12月3日,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路南警方将4名犯罪嫌疑人在迁安、滦州全部抓获。经讯问,4人对诈骗贷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4人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