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吴艳丽
11月29日,唐山市公安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经过不懈努力,终于破获市局督办的郭某某强奸案,23岁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在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被抓获归案。
2005年5月某日夜,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在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某旅店将13岁服务员小小(化名)强奸。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潜逃。
2010年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开展后,市公安局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警方迅速展开工作全力攻坚,侦查员多次奔赴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的原籍查找其潜逃线索,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摸清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藏匿在辽宁省沈阳市。根据此线索,十余名民警第一时间赶到沈阳展开工作。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终于在沈阳市大东区某村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抓获,经审讯其对强奸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已被押解回唐山执行拘留,该市督案件历时5年终于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