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手机与订货不符
(记者曹瑞云)在一般消费者看来,“货到付款”是“先验货后付款”,最多不满意就不付款。但实际上,这往往是商家打出的一个概念牌,“先付款才能拆包查看货物”才是商家的本意。
日前,迁安市迁安镇谢庄村村民金某在网上花500元购买了一款手机,商家承诺“货到付款”。但货运到了,金某要求验货付款遭拒,金某只好先签收交款。验货时发现与订货不符,遂找到该快递公司要求退款,快递公司不予解决。金某无奈之下到迁安工商局12315申诉。
工商人员迅速与该快递公司联系,向他们宣传相关规定,最终该快递公司返还消费者全额货款500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