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迁西县曹某、牛某因消费纠纷,情绪激动,欲纠集人员群殴。正巧迁西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到市场巡查,见此情况,工作人员上前热心劝解。
经过询问得知,曹某以每500克50元的价钱,在牛某的海鲜店内花65元钱买了650克螃蟹,付款后,曹某到附近一家店内称重,竟然只有550克。曹某于是来到牛某的店铺,要求牛某赔偿他650克螃蟹,差一点儿也不行。牛某一再解释,可能是由于电子秤盘放置的问题,愿意为其再称100克螃蟹,但曹某坚决不同意,大发脾气,竟对着牛某的电子秤踹了一脚。牛某一下子火冒三丈,非但不赔螃蟹,还要去法院起诉曹某,要求其赔偿电子秤。
经过执法人员3个小时的耐心说服,双方态度终于软化下来,达成和解。
在此,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一旦遇到商家欺诈,缺斤少两等问题,要敢于站出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解决问题应理性,不可提出过分要求。如果意见达不成统一,应到当地消协或工商、物价等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来处理调解。(李雷 吴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