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前后,强某在菲律宾一赌场欠下大笔赌债。为了偿还赌债,她开始在唐山招徕赌客,并通过网络视频直播在该赌场进行赌博。强某每次联系到赌客后,便将赌客的电话告诉赌场,由赌场直接打电话将赌场的网址及登陆密码等信息告诉赌客,强某负责其中资金往来,若赌客输钱强某便可从中提成。强某因此得到巨额“回报”,截止到案发时,强某从中渔利1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