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占着房屋 老父无处可住
法院伸援手助老汉“回家”
老汉与长子相依为命,长子去世后,其三间老屋被次子占据。滦县法院经审理,判决三间老屋归老汉所有,而次子拒不执行,致老人无处可去。日前,滦县法院强制执行,最终将老汉妥善安置。
据介绍,70岁老人裴某膝下有六子一女。早年丧妻后,老人与未成家的老大一起生活(其他儿女均成家)。2009年8月,老大因交通肇事去世,其名下的三间老屋却被老二无端占有,致裴某无处安身。万般无奈之下,老人将老二告上法院。滦县法院依法判决三间老屋由裴某继承并归其所有。判决生效后,老二仍然占着老屋拒不让出,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耐心地做工作,可是依然无果。裴某一气之下,抱着被褥搬到了大街上。滦县法院获悉情况后,迅速派执行人员赶到该村,再次开展工作,老二妻子却将屋门锁上躲了起来。执行人员随即强行将门打开,将裴老汉安置进去。(占林、晓芬、季男、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