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爱生怨盗窃女友 偷了现金又偷汽车
与女友两次分手心生怨恨,一男子竟两次盗窃女友财物进行报复。不仅将女友装有万元现金的包盗走,还将女友的新车盗窃转卖。日前,该男子被路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据介绍,侯某与女友戴某相恋一年多后,由戴某提出分手。侯某对戴某十分不满,伺机报复。2007年4月的一个晚上,侯某驾车看到戴某驾车在前面行驶,便尾随其后至某小区。趁戴某离开之机,侯某用汽车钥匙透开戴某的轿车车门,并将戴某背包偷走,包内有人民币1万余元。失窃后,不明真相的戴某于2007年夏天偶遇侯某,二人再度坠入爱河。然而好景不长,二人又再度分手。2009年9月,侯某见戴某与其他男子在一起,并发现戴某新换了轿车,又萌生报复之念。侯某利用偷换的钥匙芯,将戴某价值14万余元的轿车盗走,后以2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出。2009年11月,侯某被抓获归案。(么楠、季男、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