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之声:人情债 何时了
(窦豆) 国庆假期,笔者参加了朋友儿子的婚礼。那场面很是热闹,前来贺喜的嘉宾有800多人,酒席有近80桌。可是,等到婚宴结束,朋友却私下叹息。问其原因,答曰:“收了十几万元礼金。”笔者不解地问:“收的礼金多是好事呀,说明你的朋友多吗,婚礼办得气派脸上有光呀。”朋友说:“好事?这是一笔要加利息的人情债。”
仔细想来,朋友所言颇有道理。不可否认,结婚办喜事,亲朋好友道喜祝贺乃人之常情,送些有意义的礼物也无可非议。可是,近几年这贺礼的码数直线上升,“翻着跟头”地涨,小小纪念品已不足挂齿,直接就是现金。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若不如此就觉得自己“掉份儿”“栽面儿”。俗语道:“来而不往非礼也”。于是乎,接受礼金者要记清张三、李四、王五各送多少,待到日后谁家有娶妻生子、乔迁新居,再还上这笔“人情债”。而且,为了面子好看,往往都要比当初人家给的数目再加点儿。如此这般,你来我往如“滚雪球”,使“人情债”越筑越高。这类事情如果一个月遇到两三份,委实让人难以招架。
我国素以礼仪之邦著称。结婚也罢,乔迁也好,亲朋好友前来道喜祝贺表示一点心意,能增进友谊和感情。古人云:君子之交淡如水。可遗憾的是,这人情越来越金钱化、物质化,礼金的多少代表着感情的深浅,所以,为数不少的人是“打肿脸充胖子”,因此造成了经济负担。其实,面对“变味儿”的随礼热潮,多数人并不情愿这样做,只是陷入了“人情债”的怪圈难以自拔,笔者以为,要走出“怪圈”,关键在当事人自己。倘若操办事宜的当事人以明朗的态度表明拒绝收礼金,抑或是受邀者以婉转的理由不送“红包”,我想也不会因此伤“感情”。正所谓:“死要面子活受罪”,如果每个人都敢于带头砍断庸俗的人际关系链条,一定能刹住“人情债”的蔓延,诚然,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似乎很难,非痛下决心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