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钱币折纸”悄然流行
业内人士:虽是玩具也属违法行为
(记者赵立峰)近来,一种“儿童钱币折纸”在市区小学流行,不少孩子拿它做游戏的“赌资”。近日,记者暗访了几所小学附近的小摊,发现确实有这类玩具在销售。
在北新道旁的一所小学,当记者向附近的摊主问:“有没有学生玩的那种‘人民币’?”摊主回答“有”。记者又在建设北路附近一所小学向旁边的一名摊主问:“你这里有多少玩具‘人民币’?我想多要一些。”摊主的答复是:“你说个数,要多少就有多少。”记者花5角钱买了一包这种玩具纸币。数了一下,里面共15个,包括100元、50元、20元、10元、2元、1元等各一张,还有几个1分、2分的。款式都是仿照流通的各种面值的人民币制作的,上面印有国徽、图案、编号、面值等,纸张的颜色也与人民币很相似,不同的就是将“中国人民银行”印为“儿童钱币折纸”,人物图案改印为“喜羊羊和灰太狼”等卡通形象,其中还有面值500元和1000元的“大钞”。
采访中,记者发现这种纸币对孩子产生了不少负面影响。一名四年级的男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学校里很流行玩这个,班上有不少同学都有。放学后玩纸牌、弹玻璃球,就用它们当筹码来打赌。”
针对这种现象,不少家长表示十分担忧。来接孩子的简先生告诉记者:“我儿子今年上三年级了,一直痴迷玩这种东西,平日给他的零花钱有不少都用在这里。这么小的孩子就开始赌,以后养成了恶习该怎么办!”
随后,记者从银行部门了解到,这种纸币虽然只是玩具,但也属于违法行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市工商局一位负责人说,这种折纸玩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按照相关规定,应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