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范围包括非法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非法城市公交与出租客运,非法内河水上运输,非法交通建设工程承包、转包以及公路超限运输、侵占路产路权行为。重点打击非法(黑)出租车,客车非法载客、超员运输行为,非法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为,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非法渡船、渡口从事生产经营行为。
据介绍,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