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9年唐山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332元,比上年增长14.3%,平均工资水平居全省第一位。唐山市总工会建议,十二五期间,要坚持职工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原则,确保职工年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力争13%以上。要继续保持职工年平均收入全省第一名水平,力争进入全国百强城市职工年平均收入先进水平。建议唐山市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城镇居民消费物价指数、职工工资年平均增长等因素,参照河北省职工最低标准,每年及时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逐步达到在职职工平均年收入的40%——70%,确保唐山市低收入职工群体收入随经济发展而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