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巴”手机维修遇阻
日前,迁安市夏官营镇包官营村年近六旬的李先生怒气冲冲地来到夏官营消协分会投诉,称其2个月前在一家通讯商店购买的手机坏了,商家却不提供免费维修。他投诉到迁安消协后,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李先生说,购买的手机使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出现来电声音太小且听不到铃音的毛病。商家说手机进了粉尘,导致手机音量过小,手机无质量问题。商家对手机进行简单的擦拭后,声音恢复如初。可没过几天,手机再次出现了原来的毛病,这次商家却称手机已经免费维修过一次,再次维修要收取60元维修费用。李先生称:手机说明书上不是标明一年内免费维修吗?为什么还要收费呢?于是找到了迁安市消费者协会夏官营分会,希望能够帮助他维护合法权益。
工商人员了解情况后,向该商店解释,按《消法》的相关规定,李先生手机购买不到一年,店家应当负责维修,且不可收取任何维修费用,而店家无正当理由而拒绝维修,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调解,商家免费为李先生更换了手机喇叭,并保证一年内如果李先生的手机再次出现问题,将免费为其维修。(刘翠芝、刘志永、曹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