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燃气器具公司诱导燃气用户买产品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声明:该器具公司与我们无任何关系
(记者季男、盛东)某燃气器具公司在居民楼道里张贴小广告,其工作人员穿蓝色工作服敲门声称是检查燃气管线的工作人员,诱导燃气用户购买其燃气探测仪。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声明:公司从未向燃气用户出售燃气探测设备。
读者李女士致电本报消费者维权热线,称某燃气器具公司诱导燃气用户购买其产品。8月28日上午,李女士听见有人敲门,说是来检查燃气管道安全的。李女士打开了门,两个身穿蓝色工作服的男子进屋后摸了摸燃气管线,称为了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建议她使用公司专门检测室内燃气是否泄漏的燃气探测仪。李女士以为是燃气公司为用户着想上门服务,就花180元购买了一台探测仪。晚上李女士注意到,发票的落款不是唐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而是一家燃气器具公司。她打电话给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称与这家燃气器具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之后李女士发现,她所住楼房的楼道里其实早已贴了一张通知,通知上赫然写着:“通知广大燃气用户,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再次发生,本单位定于某月某日统一着蓝色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上门为用户进行管线免费安全查看服务,并建议用户使用经国家燃气用具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家用燃气探测仪。”通知的最后还再次强调了注意事项: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着蓝色工作服,否则为假冒本公司人员。落款是某燃气器具公司。
记者采访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得知公司确实定期安排工作人员着蓝色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上门为用户服务,但从未向用户推销过什么燃气探测仪,与那个燃气器具公司更是没有任何关系。
律师张东文认为,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与燃气用户之间形成供用燃气合同,即燃气公司供用燃气,燃气用户支付燃气费。燃气公司保证安全供气,并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前通知用户进行管线的维修。但燃气器具公司与燃气用户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无权公开通知燃气用户某月某日他们将去检修燃气管线。燃气器具公司显然在诱导燃气用户,使其误认为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在上门为用户服务,从而购买其产品。这种滥发小广告的做法是非常不妥当的。
那家燃气器具公司已经同意李女士退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