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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短信巧执赡养案
发布时间:2010/8/20 10:34:48 | 人感兴趣

执行法官短信巧执赡养案

    “不必感谢我,这是我的工作”。这是路北法院的执行法官用手机给被执行人潘某回复的最后一条信息,这也是他首次用短信的方式来执行案件,他通过这种自己从未使用过的方式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了其应尽的赡养义务。

  林某与潘某系母子关系,多年来,因家庭琐事,潘某一直拒绝向林某履行赡养义务,致林某的生活举步维艰,在当地居委会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林某一纸诉状将潘某告上法庭。路北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潘某每月给付林某赡养费500元。判决生效后,潘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林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的法官承办此案后即向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得知其早已去外地打工,到银行等单位查询亦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但案件承办人并未就此放弃,通过多方查询终于找到了潘某的手机号码,并当即拨通,但潘某一听是法院的法官当即挂了电话。随后,承办人又拨打了几次潘某的电话,均为暂时无法接通。案件承办人想电话你可以不接,但信息你一定会看,于是,一名50多岁的老法官,带着老花镜,在自己的手机上“笨拙”地拼写着限潘某七日内履行义务的短信息,并发送给潘某。七天过后,潘某并未履行。案件主办人再次向其发送短信,向其释法明理。经过十余次的短信劝导,最终,潘某向承办人回了短信:“感谢法官对我的耐心规劝,我知道错了,我将尽快回家尽孝”。几天后,林某送来了锦旗,表示在案件承办人的劝说下,潘某已经深知自己错了。这时,潘某又向承办人发来了短信,再次表达了其感谢之意。于是,案件承办人向潘某发送了本文开头的信息。(刘玉丰、张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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