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随感:争当城市文明的“形象大使”
(艾立起 张桂东)我市农民宋志永等自发支援南方抗击雪灾,参加汶川、玉树抗震救灾的事迹在读者中引起热议,大家将“宋志永现象”称为新唐山人文精神的“形象大使”。联想到目前我市上下如火如荼的创建文明城活动,也非常需要全市人民的积极参与,每一个生于斯、长于斯、受益于斯的唐山人,都应该争当城市文明的“形象大使”。
创建文明城,是“三城联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科学发展、改善城市环境和形象、提升新唐山的城市品位,进而提高唐山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有号召,人民群众积极响应,这是我市人民的优良传统,也是过去我市各项改革、建设、发展得以顺利实施,取得显著成效的基本保证。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我们将这一优良传统发扬光大,统一思想,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行动。
创建文明城,群众是主体,百姓是主人。只有广大群众树立起使命感、责任感,以主人公的思想行动投入文明城建设,才能有城市建设的加快,才能有城市面貌的改观,才能实现城市文明的跨越,才能赢得城市品位的提升,也才能将创建活动宏伟目标落实到实处,使全市人民梦寐以求的美好生活转化为现实。
文明建设,必作于细。“唐山是我家,文明靠大家”。我们每个人的言行举止都直接关系到文明城的建设。我们工作在机关里,生活在社区内,行走在大街上,穿梭于闹市中,几乎时时、事事、处处都与文明建设相关。或走到十字路口的红灯前,或跻身等公交车的人流中,或在岗位尽职,或在“窗口”服务,或与朋友聊天,或在商场购物,都要恪守道德规范,践行文明公约,自觉地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因为,您是唐山人,您是新唐山文明建设的“形象大使”。
响应上级号召,投身创建事业,严格要求自己。这样的“形象大使”才是全面的、称职的、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