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撞限高路障 抢救无效死亡
日前,遵化法院立案庭与诉讼调解中心相互配合,诉前成功调处一起罕见的限高路障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据介绍,2011年12月2日,高各庄村农民强某乘坐同村才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经过遵化某村路段的限高路障时,头部撞到该限高路障,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与该村村委会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该村村委会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遵化法院立案庭与诉讼调解中心协商后决定对案件先行诉前调解,力促双方当事人和解。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该村两委已经做出决定,只能赔偿原告方1万元损失;而原告方认为该村村委会态度极不诚恳,且推卸责任,双方对立情绪极为严重。反复数次,遵化法院办案法官利用与村主任熟识的优势作为案件的突破口,从法律法规、邻里乡情等各个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村主任被办案法官的热心和爱心所感动,自己出资两万元对原告进行补偿。办案法官趁热打铁,从责任承担的角度出发让原告认识到自身的过错,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屈岳李娜季男徐慧)